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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坤)《人·水·法》电视系列片(第三部),十堰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及时组织职工和家属观看。因本人没有接有线电视,故于5月30日下午在网络上找到了相关资料下载并组织站上职工观看。 十堰电视台综合频道于6月1日至6月5日播放短剧为六个独立的小故事,各为体系,分别反映了:建设工程对水利工程的影响;建设水电站不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超批准范围采砂且违法侵占水文测验河道;架桥不经科学论证选址而是要水文站搬迁腾地方;不办理取水手续、不缴水资源费、擅自打井非法取水;企业污水不处理擅自向河道排放致使地下水污染造成村民饮用水被污染。六个案例折射出的人和事角度不同,但具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违反了《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水利法规规定。 在《人·水·法》电视系列片(第三部)中的主人翁中,有水利厅厅长、局长、水文站站长和普通职工,无论职务大小,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依法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故事情节真实动人,嘉宾的述评更是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片中翔实的数据、令人信服的资料和对各项水利法规的条文解释,能使我们水文工作者更好的理解和运用好各项水利法规,提高依法维权能力;结合案例事件的诠释,也让老百姓知法懂法,以维护水利秩序,促进水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现实生活中,类似这样的案件比比皆是,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本人就曾经多次遇到过在水文站测验河段保护区内非法采砂的情况。究其原因,多是受经济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作祟;而缺乏有效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和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也是其中一个因素。 通过观看该电视剧,我深深地认识到作为一个水文工作者,要积极向片中的主人翁学习,学习他们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精神,在处理各项危及水文站正常工作秩序和破坏水文资料一致性、连续性事件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法律条文要求,不卑不亢,坚持原则,锲而不舍,依法维护水文站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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