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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水情信息编码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一、从2006年3月1日开始原拍报办法停止使用,水情信息用《编码标准》编报传输。 二、为了对《编码标准》的有关工作软件进行测试,从2006年3月1日至4月14日加大水情报汛的信息量,特增加省以上报汛的专职水文站每日8时的水情信息报汛任务;省以上报汛的工程站每日8时水情信息要尽量收集,并及时传报;其它省以上报汛的委托雨量站也要尽量做到有雨即报,4月15日开始再按正常报汛任务报汛。 三、目前各地已建的传输系统能够实现市与市之间的信息传输工作。从今年开始各市原来需要省内邻市水情信息的请自行委托,并互相传输水情信息,省局不再代办。外省外单位的水情信息仍按原来的站点由省局转发给各市。 四、关于测站站码的规定。测站站码使用三个空格+原5位报汛站码,在“水情转发配置软件”中进行站点配置。请各市按照节点和站点转发关系配好后,将相应配置文件速报省局信息网络处,以便审核。在部水文局对5位和8位站码对照表审核完毕下发后,再利用新8位测站编码另行配置站点转发关系。 在分中心一级配置站点转发控制时,不要使用全发控制。 在使用“编码软件”站号配置时,采用原5位报汛站码进行配置和列报。 五、各市州水情科、省局水文情报预报处和信息网络处在《编码标准》试运行期间按汛期的工作流程运作。 六、各市请随时关注信息编码工作软件下载信箱(HBSWJXWC@163.COM),做好工作软件更新工作。 七、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水文情报预报处 湖北省水文水资源局信息网络处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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